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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23:10:42

XM外汇:多平台撤销《小眼睛》李荣浩作曲署名,酷狗音乐客服回应

近日,新加坡歌手蔡淳佳演唱的《小眼睛》在QQ音乐、酷狗音乐等多平台均不再显示“作曲人李荣浩”的信息,引发大量关注。

8月4日,酷狗音乐客服对此回应称,该歌曲暂有争议性,所以进行短暂下架处理,若是抄袭原因的话,会有对应部门查询进行下架的,抄袭的话版权方会追责。

公开资料显示,《小眼睛》是蔡淳佳于2015年12月10日发行的数字单曲,收录于其态度音乐专辑《淳+》中,创作灵感源于地铁邂逅,讲述都市人潮中转瞬即逝的浪漫邂逅与寻爱执念。该歌曲由马智勇作词,并一直标注是李荣浩作曲。

有音乐博主曾在2016年指出,《小眼睛》与日本歌手平井坚2003年发行的《Signal》在主副歌结构、和声框架、演唱形式上高度重合,质疑李荣浩抄袭。

今年4月1日,李荣浩曾发长文回应《小眼睛》抄袭争议。他否认该曲抄袭,称“这就是那首歌原曲,100%一样,换了位歌手唱了一遍”。他进一步解释称,20年前来北京工作时,曾将《Signal》的扒带练习文件误打包发送给版权公司,后来版权公司在没有经过自己授权的情况下(版权公司有权利直接授权),将署名自己作曲的《小眼睛》发表了。歌曲发表后,他尝试和版权公司沟通,但因版权公司后来倒闭,此事不了了之。李荣浩当时表示,已主动联系海外原作者处理赔偿。

有律师分析表示,不享有著作权却被长期署名为作者,法律上很难被认定为“署名”,更接近于一种事实层面的“错误标示”。如果不享有著作权却被长期署名为作者,若此种署名对原作者造成损害,如影响其商业机会或版税收益,则可能引致相应法律责任。

在李荣浩回应《小眼睛》作曲侵权一事之前,他刚控诉了歌手单依纯侵权其代表作《李白》。

3月29日,李荣浩在社交平台连发多条内容,控诉单依纯在此前举行的深圳商业演唱会上,未经授权强行翻唱《李白》,涉嫌构成版权侵权行为。此事引发持续关注,音乐行业的版权问题也再次引发讨论。

公开资料显示,《李白》由李荣浩创作词曲、编曲并演唱,于2013年9月在网络上发行,后收录于李荣浩2013年发行的个人首张音乐专辑《模特》。该歌曲的版权代理方为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李荣浩的控诉,单依纯很快作出回应并致歉,称“会和团队尽快搞清楚状况,给大家一个答复”,并表示“深知版权意识的重要性,也一定会把这个红线标清”。

3月30日凌晨1点多,单依纯发布长文,承认了侵权行为并再次致歉。单依纯称,团队已经全面自查纠错,并复盘巡演曲目授权流程。同时,也会停止《李白》这首歌曲后续所有的演出演唱,并对本次演出官方线上线下宣传物料中涉及《李白》的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关闭侵权片段的官方传播通道等。

此事对单依纯后续演唱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3月30日深夜,单依纯2026巡演的主办方北京百沐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综合考虑,针对单依纯此次巡回演唱会官方授权票务渠道已售出但未演出场次门票(包含武汉、郑州场次),开启48小时限时自愿免责退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