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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17:09

XM外汇:首月免息、借1万元日息仅3元?诱导式营销将被戴上“紧箍咒”

  来源:华夏时报

  “首月免息”“借1万元日息仅3元”“日息万分之三”等营销方式将面临强监管。

  今年3月,《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发布,《规定》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贷款人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年化水平,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发布至今,近五个月的过渡窗口即将关闭,当前已进入倒计时,各大机构的调整也进入冲刺阶段。

  7月29日,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通过表单列出个人贷款的利率和费用,让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贷款服务时息费更加阳光化、透明化,有利于更好地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让借款人明明白白借贷,清晰知晓包含利息、各项费用在内的真实融资成本,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清晰对比不同机构、不同信贷产品的成本,帮助个人优化借贷决策。此外,明示表把个人贷款中的利息和费用归集在一起,便于监管机构穿透式监督,遏制隐性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信贷环境。

  多机构推进

  厦门银行7月20日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该行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房屋按揭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线下办理个人贷款的,在签订贷款合同、《借款业务申请书》或《额度项下业务申请及支用审批表》环节,借款人需签订《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线上渠道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该行将通过弹窗方式展示该明示表,由客户阅读确认,确保客户充分知晓贷款全部成本。此外,还规定了借款人在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

  吉林银行7月23日发布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的公告,明确正常履约情形下,个人贷款所需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18%。该成本已包含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全部正常履约情形下的息费项目。该行特别提示,除《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已列明的成本项目外,我行及合作机构不再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

  恒丰银行7月24日发布公告,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该行按照《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政策要求,正有序推进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自2026年8月1日(含)起全面实施。

  公告称,明示表将列明您申办个人贷款业务需承担的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等要求折算为年化水平。同时,明示表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消费金融公司同样在加速跟进。中邮消费金融近日发布《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涵盖贷款本金、贷款利息、增信服务费、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提前还款违约金、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成本。

  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本次规定落地,机构需要攻克三大核心难点:息费核算口径统一难题、全渠道流程升级改造,以及第三方合作机构协同改造。以息费核算口径统一为例,个人贷款费用多样、繁杂,公司组建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多轮研讨、反复论证,完成各类息费的标准化归集,统一核算口径。

  整治贷款隐形成本

  此前,部分机构以“低日息”“低月费率”为噱头,诱导借款人办理贷款,而借款人在还款时往往才发现还有担保费、服务费、会员费等费用,展示利率与实际年化利率悬殊,抬高了借款人融资成本。

  记者在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发现,有关“低利息”“低利率”的投诉近2万条。今年5月,用户投诉“借贷平台开始以低日利率展示,蹦出链接后直接扣款,不需要输密码,首页低利率引流,实际以高额担保金来提高贷款总利率”。另有用户在6月投诉称“某平台通过广告展示低利息,诱导买会员卡,一年高达2万多元利息,提前结清要扣5000元利息,而且没有合同”。还有用户称,“借款还清后担保费惊人,比利息还多”。

  某地区金融监管局曾表示,部分助贷合作平台在贷款合同外,通过会员费、咨询费、增信服务费等名目,采用默认勾选、强制授权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过高的债务负担。

  今年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规定》,直指个人贷款领域息费披露不透明、隐性成本高企等顽疾,要求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综合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标准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等要求折算为年化水平。

  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还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认为,《规定》对借款人而言是全方位权益保障。其一,贷款所有成本实现事前完整明示,彻底改变以往息费模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其二,行业统一息费核算口径,让各类贷款产品成本清晰可比,帮助借款人理性对比、自主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其三,从业务源头规范贷款服务流程,大幅提升个人贷款业务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娄飞鹏表示,对个人来说,在申请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需要认真阅读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对贷款利率和费用标准、收取主体等有全面的了解,并且明白除了明示表列出的利息和费用外,没有其他费用支出,确保没有异议时再进行消费。借款人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关注综合融资成本,充分了解融资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年化水平、收取主体、违约责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