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6 14:11:17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提升,到体育健身机构进行锻炼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首选。多数体育健身机构采用“先交钱、后消费”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预付式体育健身会员卡(年卡、季卡、月卡等)、健身课程、私教课程、体育培训等各类体育服务产品。这一模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优惠的同时,也产生了退款难、服务质量缩水,甚至部分商家关门停业、卷款跑路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提示:消费者选择体育健身服务机构时要坚持“三看两不”。
一看证照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教练员从业资格证等。
二看经营情况,包括经营环境、规模等。
三看诚信情况,包括市场口碑、社会信誉、是否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等。
不受“充值越多,折扣力度越大”的营销手段诱惑盲目大额充值。
不办理“终身卡”“五年卡”等超长期预付卡。
预付资金有托管 防范商家卷款跑路
传统预付式消费难以有效隔离资金与风险,经营者随意挪用预付费、拒不退款,甚至恶意卷款跑路等现象时有发生。预付式消费领域新出现的“职业闭店人”“背债人协助逃债”等新型乱象,更让消费者的维权变得难上加难。
为解决预付式消费资金安全风险问题,上海、江苏、济南、合肥等多个省市引入服务信托模式为预付式资金筑牢安全屏障。所谓预付类资金服务信托,就是充分发挥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的核心制度优势,将消费者的预付资金托管在银行的信托账户内,由信托公司负责监管,消费一笔、划款一笔、商家收款一笔,真正实现“消费未发生,资金不交付”。如遇经营者经营异常、闭店停业、破产清算等情况,信托公司将会退还消费者的剩余预付式资金,最大限度降低经营者卷款跑路风险。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通过信托方式对预付资金进行监管的健身机构,筑牢消费安全第一道防线。
预付消费先签合同 留存凭证方便维权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务必要求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审阅有关预付卡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消费时,要核对消费金额、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并保存好发票、聊天记录、消费记录、预付款余额等凭证。如遇经营者拒绝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水平、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消协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