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2026-05-15 20:54:14

XM外汇:跃岭股份股东会通过多项议案 多项议案同意比例超9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25,证券简称:跃岭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837,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81%。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62,966,461股,占比29.8111%;网络投票出席97人,代表股份10,871,419股,占比5.1470%;中小股东出席99人,代表股份10,883,019股,占比5.152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40,680股(99.8684%),反对90,000股(0.1219%),弃权7,200股(0.0098%)
  • 中小股东:同意10,785,819股(99.1069%),反对90,000股(0.8270%),弃权7,200股(0.0662%)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39,880股(99.8673%),反对97,000股(0.1314%),弃权1,000股(0.0014%)
  • 中小股东:同意10,785,019股(99.0995%),反对97,000股(0.8913%),弃权1,000股(0.0092%)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40,480股(99.8681%),反对90,200股(0.1222%),弃权7,200股(0.0098%)
  • 中小股东:同意10,785,619股(99.1050%),反对90,200股(0.8288%),弃权7,200股(0.0662%)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34,680股(99.8602%),反对102,200股(0.1384%),弃权1,000股(0.0014%)
  • 中小股东:同意10,779,819股(99.0517%),反对102,200股(0.9391%),弃权1,000股(0.0092%)
  1.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40,480股(99.8681%),反对90,200股(0.1222%),弃权7,200股(0.0098%)
  • 中小股东:同意10,785,619股(99.1050%),反对90,200股(0.8288%),弃权7,200股(0.0662%)
  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29,380股(99.8531%),反对107,500股(0.1456%),弃权1,000股(0.0014%)
  • 中小股东:同意10,774,519股(99.0030%),反对107,500股(0.9878%),弃权1,000股(0.0092%)
  1.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10,853,960股(99.0066%),反对101,300股(0.9240%),弃权7,600股(0.0693%)
  • 中小股东:同意10,774,119股(98.9994%),反对101,300股(0.9308%),弃权7,600股(0.0698%)
  1.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35,280股(99.8610%),反对95,800股(0.1297%),弃权6,800股(0.0092%)
  • 中小股东:同意10,780,419股(99.0572%),反对95,800股(0.8803%),弃权6,800股(0.0625%)
  1. 《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所有有表决权股东:同意73,736,980股(99.8633%),反对99,900股(0.1353%),弃权1,000股(0.0014%)
  • 中小股东:同意10,782,119股(99.0729%),反对99,900股(0.9179%),弃权1,000股(0.0092%)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原律师、黄子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