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1 23:07:09
2026年4月2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翔药业”)发布股份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273.4万股,占总股本的1.40%,成交总金额达1.51亿元,已接近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下限。
回购进展:累计回购2273.4万股 接近下限金额
根据公告,海翔药业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不超过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截至2026年4月9日)。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累计回购股份22,734,000股,具体回购数据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22,734,000股(2273.4万股)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0% |
| 最高成交价 | 7.47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5.66元/股 |
|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151,137,750.96元(约1.51亿元) |
从数据来看,公司已使用资金1.51亿元,已达到回购方案中“不低于1.5亿元”的下限要求,距离“不超过3亿元”的上限仍有一定空间。
特殊情况:3月曾因误操作超价格上限 公司致歉
公告同时披露,2026年3月12日,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公司在回购过程中以7.47元/股的价格买入30,000股股份,成交金额22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价格超出了本次回购方案设定的7.46元/股上限。
对于此次误操作,海翔药业表示,该行为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对误操作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强调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除上述特殊情况外,公司回购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开盘/收盘集合竞价等禁止时段进行回购,委托价格也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
后续计划:剩余期限内将继续实施回购
公告指出,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即截至2026年4月9日。目前距离回购期限结束仅剩约一周时间,公司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剩余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翔药业强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投资者信心。
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回购计划的最终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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